第737章 蛊杀的法律问题,小城女律师,莫惜春衣,免费小说导航

第737章 蛊杀的法律问题
    “追求李双双是上个星期的事了,你没发现中午唐伯猫已经没送菜过来了吗?他和李双双见面也不打招呼了。上个星期六他说他已经喜欢苗雪玉了,所以要和苗雪玉回她们苗寨过年,早上就在统计同行人员了。”“那李双双就同意吗?我没记错的话,唐伯锐和她在一起,好象也就是半个月前。”

    黄一曦不解地看着康明扬,他已经自顾自拆开后座的零食箱,撕开一包海苔往嘴里塞了。

    “哈哈,你以为李双双和唐伯锐交往是因为感情呀,她呀,和我一样,为了这一口吃的,拼了。”

    康明扬举起手中的海苔,讽刺地笑了笑:“刚来时李双双不是为了一口吃的,还找过你的荏吗?”

    黄一曦不相信,“她好歹也是专业人士,为了一口吃的看看能不能占我便宜我相信,但至于为了一口吃的把自己卖了吗?”

    “你想太多了,她喜欢吃没错,你没看在食堂里就我们这一桌特殊吗?一上菜,大家都先把菜挟到自己盆里,等到她下第二筷子的时候就没人再挟菜了吗?不过若说为一口吃的卖了自己倒不至于,无非是让唐伯猫占点口头便宜,她要不愿意,唐伯猫也不到碰她。”

    李双双吃饭的时候很爱挑三拣四,要是用眼挑了再下手大家也就算了,可是她似乎眼光不准,每挟起一块肉就会抖几下,好象在秤重量一样,抖完觉得轻了就直接放入盆里,继续秤下一块。

    即使是这样她还总觉得众人占她便宜一样,经常听到她抱怨胃口不大还吃不饱。

    康明扬说这一句话黄一曦还有点不太相信,她不由地转向商洛宇,商洛宇点点头,说唐伯猫这人“三不”泡妞政策贯彻了“两不”,只有不主动没做到。

    要不然以他那蹩脚的泡妞手段,能活到现在已经算是奇迹。

    “他这次可算是踢到铁板了,敢泡苗雪玉,真是七月半的鸭子----不知死活。”康明扬幸灾乐祸。

    黄一曦掉过头傻傻地看着康明扬,这位大侠解解惑吧,苗雪玉何许人也,这么惊悚?

    “说起苗寨你想起什么了?苗寨?知道不?”

    “少数民族?酒?”

    黄一曦现在的脑袋能想起这些已经不太容易,康明扬也不指望她,自顾自地解惑:“我可是听他们省的人说了,苗雪玉是蛊苗一族,就是大家所称的草鬼婆,下盅的那种,你没发现,她总是一个人独来独往,他们桌的人吃饭和我们桌一样,都是分食制的,而且在酒店里,她也是独自一个人住一间。”

    黄一曦摇摇头,根本不相信康明扬的话,有些人习惯独来独往独住,吃饭时也不和人同桌,这说明不了什么问题。

    “你别不相信呀,下盅是真的有的,我和你说呀,苗寨,可不能乱去的,有一位帅大叔去旅游时,撩了一个漂亮的苗女,返回家后,没依约定时间返回苗寨迎娶苗女,结果蛊毒身亡!”

    据说去苗寨时导游都会告诫游客,蛊族的族长,不要冒犯,蛊族的苗女,最好也不要乱惹。她们热情似火,假如你不想玩真的,就不要动情。

    康明扬说得神经兮兮,黄一曦忍不住哈哈大笑:“你是武侠修仙玄幻小说看多了中毒了,再说导游不说些传说弄点噱头,怎么吸引游客注意呢。“

    这种传说看看听听而已,当真你就输了,比如养五毒的,可能就是因为长期在地理位置特殊的地方生活,学会驾驭一些毒虫的本领。

    象唐超鹊女朋友下乡的那地方就擅长抓蛇,但是要养虫子在别人体内,还要按一定的条件才能触发,这根本不可能。

    “我说的是真的,我一个同学,大学毕业旅行就是去了祥云省,也是遇到一个苗女,他和那个苗女在一起的时候,还被苗女的表哥为难,后来两个人一起生活了两年,我那个同学父母身体不舒服,要回老家生活侍奉,他让那个苗女一起回来,可是苗女不想和他一起回家,后来在苗女表哥的帮助下解了盅,才回来。”

    康明扬那个同学曾经说起这件往事,据他说,苗女有一种叫同心盅,两个人第一次滚床单后同心盅就会埋在男的心脏旁边,如果男的和其她女子滚床单,心脏就会爆裂身亡。

    他那个同学倒不是见异思迁,只是因为家庭原因,而且是那个苗女不跟他走,所以后面才解了盅,那个同学现在也已经娶妻生女,不过经常怀念起那个苗女。

    康明扬越说越荒谬,黄一曦当作说书笑得乐不可支,做为一个相信科学的现代人,根本没办法相信康明扬的话。

    真要有那种好东西,世上都不会有那种痴情男女了,政府也可以做点实际的,比如要结婚的男女,同意的话种一对同心盅,这世上就不会有那么多悲剧了。

    “我刚开始也怀疑过,还查找过相关的知识,史料上早就有记载,《十三经注疏》中曾以“以毒药药人,令人不自知者,今律谓之蛊毒”。

    十三经是指《易》、《诗》、《书》、《周礼》、《礼记》、《仪礼》、《左传》、《公羊传》、《谷梁传》、《孝经》、《论语》、《尔雅》、《孟子》。

    后人为了便于查阅,将十三经的的注和疏加上唐陆德明《经典释文》的注音合刊成的一部书,这就是现在通行的《十三经注疏》,它是清代阮元主持校刻的十三部儒家经典注疏的汇编,共有四百十六卷,是文史研究工作者经常要查检的书,属于比较权威信服的工具。

    康明扬引经据典,黄一曦也有了兴趣:“这应该是最早的投毒罪?和现在的投毒罪不是同一概念了,现在的投毒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所以蛊毒是指使用投毒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

    康明扬摇摇头:“放蛊被认为是谋财害命的严重犯罪活动,历史上一直将它列为严厉打击对象,有专门的罪名和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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