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特伦尔的街道,每天都干干净净。天还没亮,清洁工就会用力挥动扫把,把象征着昨天的污秽和不堪扫进那只不算干净的簸箕里。
整洁青石板路的一头,传来凌乱的脚步声,扑通扑通,是旅游鞋撞击在地面上的声音。
穿着宽大皮袍的卫轩,跌跌撞撞的冲过来,心里暗中祈祷,后面的大叔不要再追了。
该死的,这个看上去胖胖的大叔,跑起来怎么这么快,他的身体里装着的是氢气吗?
卫轩一边呼哧带喘拼命逃窜,一边胡思乱想。
慌乱中,他逃进一个死胡同,大叔如影随形,胖胖的身躯堵在胡同口,钉死了唯一的出路。
卫轩缩缩身子,紧了紧身上的皮袍,有点犹豫到底要不要销毁它。
这件暖洋洋的东西,过一会儿就会成为呈堂证供,被摆在高堂之上俯瞰着他,但要脱下它扔掉,他又舍不得,因为外面实在是太冷了。
为什么我会被传送到这种鬼天气里啊,他在心里哀嚎着。
当王座上的神说完“你该走了”之后,卫轩眼前一花,身体古怪地失重,像一只轻盈的羽毛,穿过层层无形的屏障,从高空坠向深渊,他的手脚在一瞬间,不知道该怎么摆放。
下一刻,凛冽的寒风袭来,细小的雪花落在他裸露的手臂和小腿上。
好冷啊,卫轩抱紧双臂,打了个寒颤,皮肤在突然的刺激下,呈现颗粒感的凸起,这才意识到他双脚已经落地,刚才的坠落漫长而又短暂,幻梦感十足。
卫轩低下头,看了看上身穿着的T恤。
卡卡罗特挠着头,咧着嘴傻笑着,露出一嘴白牙,红色的头发像火一样炽烈地燃烧,他叹了口气,真心希望火苗能穿破次元壁,来给他取个暖。
卫轩目前处在一条窄小的胡同里,外面穿着皮衣或者棉衣的各色行人,在街道上稀稀拉拉地走着,没有一个人向胡同里投来目光,看到穿着可疑服饰的他。
他小心翼翼地朝胡同口的光亮走去,胡同口的叫卖声顺着寒风,传进他的耳朵。
商家的发音很奇怪,但卫轩能清楚地理解他的意思:皮袍皮袍,厚实保暖,物美价廉。
在胡同口处,卫轩像美女蛇一样,悄悄地把头探出去。
就在拐角,一排架子贴着墙边列开,上面挂着各式各样的皮袍,皮质蓬松饱满得像奶茶上的奶盖。
一个看上去老实憨厚的中年人,脚踏破旧的棉鞋,身穿黑色皮袍,在大声吆喝着,生意很好,面前站了不少人挑挑拣拣,他的注意力完全被吸引过去了。
卫轩心里萌生出了一个诱人的想法。
他的手从墙角慢慢伸出去,碰到了柔软的皮袍,摸索着把皮袍从架子上摘下来,在确认无人注意到后,迅速带着战利品缩了回来。
果然是厚实保暖,物美价廉。
卫轩长长地哈出一口白气,心满意足地注视着它在寒风里消散。宽大的皮袍把他从头到脚包裹了起来,暖意生根发芽,卫轩枯木逢春。
他把头低下,仔细的扣上皮袍最上排的扣子,确保每一份暖气都为他所用,然后准备走出去,探索外面的新世界。
他刚迈出一步,就看到了一双破旧的棉鞋,然后是黑色的皮袍下摆,然后是……
然后卫轩就不准备往上看了,这双鞋他在几分钟前打探情况时,看了一遍又一遍,部分外翻的棉花都要印在他的脑子里了。
大脑在这一刻疯狂运转,然后他在一瞬间做出了正确的决定:跑。
卫轩腿部发力,身子一低,转身向胡同另一侧冲去,他从来没跑的这么快过。
都说在绝境时,人会爆发出无穷的潜力,这句话果然没错,卫轩一边跑,一边胡思乱想。
要是博尔特在偷东西时被老板发现,被穷追猛打两条街,他肯定能一边回头望月,一边把二百米,四百米和八百米的记录一起破了。
然后他就慌不择路,悲催地被堵在了这一条死胡同里。
老板步步逼近,胖胖的身躯一点点走过来,带着天然的压迫感,本来就窄小的胡同更显逼仄无比,卫轩的目光和他第一次对视。
之前,要么是卫轩在胡同口看老板的侧脸,要么是老板在胡同口看卫轩的头顶和背影。
他刚想出口说点什么,被老板的样貌吓了回去。
额头到眼角,有一道浅浅的刀疤,鼻子嘴巴附近,胡须根根立起,宛如钢针,卫轩没想到,异世界竟然也存在张飞。
“你多大了?”老板看向卫轩的脸,目光似乎愣了一下,有点不知道怎么办了。
“十几岁。”
“十几岁就开始偷东西,不学点好?”老板的嗓门粗犷之极,嗡嗡的回荡在胡同里,像是有人在卫轩耳边开了扩音器。
卫轩无言以对,他总不能说“我是异世界来的,初到贵地,借衣物一用”,这个世界未必就没有精神病院。
“带着皮袍,滚!”老板的声音在卫轩耳边炸开,“下次再偷老子东西,打死你!”
卫轩愣了一下,他没想到老板气势汹汹地追了一条街,只是给他个警告,他已经做好更坏的打算,比如老板会把他押送到治安处,再黑暗一点,用他的血给皮袍润色,也不无可能。
“看什么看,滚啊,再不滚就把皮袍还给我,冻死在冰天雪地里吧。”老板看卫轩愣在原地,气呼呼地走开了。
走了几步,他又折返回来,似乎是气不过,照着卫轩的胸膛,来了重重的一拳。
他到底还是没把卫轩偷来的皮袍收走,可能他觉得,如果他把皮袍收回去,这个年纪不大的孩子真的会死。
卫轩呆愣了片刻,快步走出胡同,来到外面的石板路上,老板的身影已经不见了。
石板路很干净,两侧是错落的楼房,三四五层,高度并不一致,雪花从灰蒙蒙的天空扑下来,打在明亮的玻璃窗户上,打在建筑的表面——这些建筑从外面看起来,与地球上的几乎没有区别。但底层外挂的招牌上,曲曲折折犹如蝌蚪一般的文字,“朵熊面馆”“喜乐饭店”,明明白白地告诉卫轩,这里,已经是另一个世界了。
一个人只有离开故乡,才能真正拥有故乡,卫轩记得,有句话的大意是这样的。
卫轩忘了在哪看到的这句话。彼时,卫轩还在心里嗤笑,觉得这句话矫揉造作,也只有那些很文青很文青的诗人写得出来,他们会扬着瘦弱的手腕,在纸上写下这句话后,对着镜子孤芳自赏,然后觉得自己怀才不遇。
可现在,他成了句子里的人。
卫轩看着街上一群群游荡的低矮野兽,看着各色头发的行人,看着缓慢开动响动却很大的汽车,胸口的情绪不知道是疏离还是战栗,那股情绪慢慢上升,溢了出来,他突然觉得自己站着很不舒服,很想深深蹲下,这样就可以掩耳盗铃地觉得无事发生。
然后卫轩就想明白了,胸口的情绪,叫孤独。
两个年轻的女孩,嬉笑着从卫轩身边走过,她们在热烈地讨论第一学院招生的事情,入学学费全免,每个月还有钱拿,就是招生门槛太高了。
“要是我能去第一学院就好了,听说里面有几个男学生,长相特别俊美。”
“人家能看上你?要是我的话,说不定还有点戏。”
“你可算了吧,你还不如我呢。”
女孩的情绪感染了卫轩,好像两个世界的区别也不大嘛,卫轩想。
他本来以为,这个看起来像是中世纪或蒸汽时代的世界,居民会一脸愁容,讨论着奴隶主的鞭打有没有劲或者黑面包又涨价了,麻木地忙于生计,但现在看来,不太像这么一回事。
街道上很干净,没有中世纪式的污秽,年轻女孩的交谈,并没有那些复古的繁文缛节,甚至街道上行人的面容,也很有生气,如果抛开奇奇怪怪的野兽不看,这里更像是国内一些旅游景点,古老而现代。
摸摸同样干净的皮袍口袋,卫轩觉得,不能再伤春悲秋,先去找个地方搞点钱——而且最好不是搞皮袍的搞法。
先从哪下手呢?卫轩回忆着年轻女孩的话语,决定去第一学院招生处碰碰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