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南与柯雅会合后,达南凭借出色的演技博得了柯雅的好感,并以奥赫华剑士的侍从,迪森自称。待二人重新前往西西德利报仇的时候,却发现莫尼的尸体独自躺在城堡大厅中冰冷的地板上,头顶印着火铳的印记。
“我想一定是上帝代替我们惩罚了他。”
“主人,这哪来的上帝啊!明明就是不知道哪个人拿火铳崩死了他,让我们翻翻他的尸体看看有没有钱。”达南用那双长期干农活弄的肮脏和粗大的手在莫尼身上来回摸索
“真是倒了霉,连一个铜子都没有,他一个审判官,死的时候衣服也被人扒光了,真的有够煞风景。”
“别说那么多了,迪森,我们把它埋了吧。”
“您就不必叫我迪森了,您是我的主人,你高兴的时候叫我达南,不高兴叫我蠢猪,笨蛋都行。您应当知道的,那些好听的名号都是给不爱自己的人听的,因为不爱自己的人永远不会去真正了解你,他们却喜欢拿着他们的偏见当作你的本身。所以说,我认为您是爱我的,既然这样,就叫我达南吧。”
“好的达南,你去挖一个坑,把这个魔鬼埋下去。”
“为什么要埋他?那些因为他而饿死的穷人都已经成为那些飞虫和老鼠的晚宴了,我们为什么要留着这样一个魔鬼的尸体呢?”(达南从柯雅口中得知了莫尼的行径)
“那些作恶的人应当被埋入土里,这样他们才能更快的进入地狱,看似我是对他的仁慈,实则是对他的残忍,毕竟,我差点在他手里丧命。”
“好的,我明白了。主人,下次您有什么话先挑明,我可没读过那么多书。”
达南拖着莫尼的尸体,在城堡外的土地上挖了一个刚刚好的坑,将莫尼丢了进去
“去死吧,见那个虚拟的撒旦去,虽然我不信那些什么上帝,但还是希望有个人能惩罚你。”达南将土填好,在上面撒了泼尿,随后加上了一口唾沫。
“我们走吧,达南。”柯雅骑上天湖无犹,收好长剑
达南快速的奔来,他那双短小的腿一旦跑起来,就像两个车轮在飞速的旋转,他将装着12枚金币的袋子又放在手中掂量掂量,随后一屁股坐在骡子上面
“去哪?我的主人?还是向东走吗?”
“我不能确定,索性让你带路吧,去那里都随那匹骡子了。”
“好的,包您满意。”达南说到,两条短腿用力一夹,骡子便飞奔起来,奔向南方。
在夜幕即将吞噬黄昏前,两个人寻到了一片草地,并以此作为今晚上的床。达南把携带的被褥拿出,安安稳稳的躺在草地上,却看见柯雅一个人在那里仰望天空
“你不睡吗?主人,这草地十分柔软,比我当仆人以来睡过的所有木板都柔软,来吧,躺下,睡它一觉。”
“不了,达南,你愿意跟我聊会天吗?我的睡眠似乎伴随着我的母亲一起走了。”
“好好,我既然拿了钱就得遵循你,哦不,我是说,我很愿意跟你聊天,虽然你总聊一些人们听不懂的东西。”
“那,试着问我个问题吧。”
“问题?好,那,我就问问所有人对于你最在意的一个问题吧。你为什么要当剑士呢?以你们家的财产,你完全可以好好去上一个学,学一些知识,做一个官员什么的。你有变好的选择,为什么要选这样荒谬的生活呢?”
“荒谬?哦,达南你真是不懂如今的学校是什么样子。我简要的说一下吧,在我十岁的时候,我进入学校学习自然科学,你知道,类似于生物,化学这类。可惜,我学不好它,我在它身上看不到阳光,所以,我在十三岁的时候去学人文。我是那么爱诗歌,小说,戏剧以及种种前人的思想精华,但,现实却给了我重击。在那所学校,或者说所有学校,它们只在乎学生在考试中得到的成绩,久而久之,大多数学生也变成了这样,我变得格格不入,那感觉很孤独,但又很幸福。它们用分数侮辱了文学,哲学等等一系列完美的学科,我见过许多学生,那些得到学校里高分的。可惜的是,他们虽然成为了他人眼中的胜利者,却永远的变成了自己世界里的失败者,他们将大好的青春,献给了自己完全不热爱的东西,他们是那么的空虚,试图用那些分数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他们在别人面前展示他们的见识,殊不知那只是虚荣加上小气。我无法忍受,也无法变成他们中的一员,所以,我辍学了,我想过一种为我自己的生活,你懂?我们一生都在追求自我,可悲的是,那些学校早早扼杀了年轻人的梦想,他们都变成了一种机器制品,全无个性,或者有,但却只是通过愤怒表现出来。”柯雅回头看向达南“每个人都要有自己的信仰,而那些信仰被剥夺的人是可怜的,也是可恨的,可怜他们死在了社会的脚下,可恨他们从来没鼓起勇气抗争过。”
“您说这些我完全听不懂,我可以理解为你是因为学习不好而选择做剑士吗?”
“你可以这么理解吧,但我要劝告你一句,不要把自己的理解强加给别人。”
“好吧,看来真的跟你谈不下去,你的话总是那么刺耳。”
“任何真话都会刺耳,它会伤害到那些已经被玷污的灵魂,所以,那些敢于说真话的先死,等他们的尸体腐烂成为一股风,他们所说的那些话才会成为人人称颂的箴言。”
“那根据您的说法,那些在学校里得高分的都是失去自我的家伙?”
“是,真正有自我的人不会委屈自己去学自己不喜欢的东西,就跟你不爱一个人,你一定会拒绝他一样,当然,也有例外。”
“例外?”
“例外就是,你是个自欺欺人的白痴。”
“我想我真的不能跟你多讲,你信的上帝会跟你好好谈,晚安我的主人。”
“晚安,达南,你尽管睡去吧。明天我们就去下一个城市,我并不是愤世嫉俗的言论家,我是毁灭重建的行动者。”
太阳同月亮交换,夜晚的猫头鹰还未遨游完世界,清晨的露珠就打在了它的头上,对它说:“黑暗过去了,光明要来咯。”
柯雅叫醒了呼呼大睡的达南,二人分别骑着马和骡子,继续往南走,大致走过来将近一百棵树,他们看到了一个城镇。城镇顺着一条小溪而建,所有房子均被涂上黄色的油漆,店铺在白天亮着灯,人们你来我往,偶尔还会骂几句脏话。三座桥构建起这座城市人们相互交流的象征,也代表着小溪的存在。柯雅依旧骑在天湖无犹上,达南则跳下了骡子,走向面前一个店铺前买橘子的老头,
“嘿,老头,你知道这座看起来非常美丽的城市叫什么名字吗?”
“这里是奥斯阿丁。”“哦,你看起来又矮又胖,活像个公猪站起来了。”
“说什么呢?老头”达南举手要扇那个老头一个嘴巴子
“住手,人家说真话你为什么要打人家。”柯雅阻止住了这一恶行
“哦,对不起,我们这座城市的人不能出去,也只会说真话,从来不撒谎。”
“嗯?这算什么?诅咒吗?”柯雅下马,询问到
“哦,这位穿着奇怪的人,倘若你不是马戏团的人,你一定是一位有钱的疯子。确实是一个诅咒,据说九年前,或是十年前,我已经记不清了,看我这些白胡子和快掉的牙齿也知道。”
“确实,看出来,你确实是一个糟老头。”达南戏谑着说到
“姑且认为九年前吧,一个叫芬娜的女人,哦,不如叫她婊子吧,到符合她的行径。”
“你说芬娜?”柯雅低声询问道
“对对,你认识她,那估计你也是被那婊子骗过,而且还色迷心窍。芬娜这个婊子到处招惹男人,她家里的情书可以堆成山,她写过的情书抵得上一百年中的所有文学作品的数量。她干的最坏的一件事,就是她骗了一个叫波洛的可怜鬼,她把他从贵族骗成连衣服都没有的乞丐,据说他已经逃到其他城市了。”
“逃到西阿德亚了!在我们教堂旁边乞讨。哈哈哈哈,这他妈是一件巧事。”达南兴奋的拍了拍自己的头,大声喊道
“达南,请你说话的时候把别人的母亲放在一边好吗?他说的没错,那位波洛确实逃,不,寄住在西阿德亚,我也听他说过芬娜的名字。”
“哦,那看来你刚刚的举动就不奇怪了,我还以为那婊子连城外的男人都会去写情书。”
“那么,请问芬娜现在在那里?怎么样了?”
“这个我并不知道,我只知道自从波洛消失了以后,有一群女巫找上门,她们冲到芬娜的家里,烧毁了所有的情书,并念叨着:“啊,骗人的鬼话消失吧,单纯的情欲无法同伟大的爱情相比,让她说真话吧!”随后,我们这座城里的人就只说真话了,大家起初还会因此大打出手,不过现在,早已习惯了。人是能习惯任何事情的,不是吗?”
“你说的对,这位看似像绅士的老人。我是一名剑士叫作奥赫华,这是我的侍从迪森。”
“哦,看来你们果真是疯子,不过这时候疯子比正常人好。如果你们要找芬娜,可以去市政府,那的市长大人已经任职十几年了,逗人乐的是,他的任期是四年,却因为那狗屁诅咒永远的困在了这里,倒也不错,从一个贪官变成了一个好官。”
“好的,谢谢您,走吧达南。”
二人上马,朝着老人刚刚所指的地方走去
“我说主人,你担不担心我们也会受到诅咒,困在这里,只能说真话嘞。”
“不必担心达南,世界上不存在诅咒,即使有,剑士也能打破它。谈到说真话?你难道很害怕?”
“当然了,做一个诚实的人很辛苦的嘛,会孤独,会迷茫,总之会遇上很多麻烦。”
“哦,达南,你要知道,这世界上一切美德都会遇到你刚刚所说的那些东西,这是应该的,因为世界上大多数人都没有这些美德。所以,倘若我们只能说真话,倒也不错,毕竟得到诚实这一品德并不像说大话那样容易。它不仅需要嘴,还需要心。”
“好吧,主人,你既然这么认为,那我也不必填些什么了。让我们去看看那个被困在这里的倒霉蛋吧。时间可不等人嘞。”
二人朝着市政府走去,午间的太阳照着他们的头顶,带给他们炽热的同时,带给他们汗液。
“真他妈热!”
“我再说一遍,把别人的母亲放在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