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母亲压抑的哭泣声,林无道心脏一下子揪成一团,正要起身进屋安慰母亲时,忽然听到母亲哽咽着说道:
“义哥,对不起,我撑不住了,房东对我心怀不轨,已经闹翻了,依房东的性格,绝对不会善罢甘休,我担心无道冲动伤人,他如果出了意外,我也没勇气再活下去……而且,无道已经长大了,他有自己的天空,我不能再约束他,这样会抹杀他的个性,我不知道怎么办,能不能拜托你回来一趟……嗯,一定要注意安全,如果时机不合适,千万不要勉强。”
短暂的几秒以后,黄静娴应了一声“好”,然后再没传出声音。
林无道的双拳已经紧紧握起,脸上布满异样的愤怒,只因为,黄静娴称呼的“义哥”,正是他那个父亲:林义!
六岁那年,母亲便是这样称呼他的,或许这称呼很正常,但对于林无道来说,只觉得无比的刺耳和愤怒。
再者,凭什么母亲要跟他说对不起!?亏欠了他吗?到底是谁亏欠谁?
还有,为什么叫他回来都要用“拜托”?难道不应该回来?难道欠他的?难道稀罕他回来?
本是准备去安慰母亲的林无道,在听到这番话后,已经完全被愤怒吞噬,他恨不得林义马上出现,然后,他要不管三七二十一的狠狠揍他一顿!
好一阵以后,林无道心中的愤怒才渐渐平息,不得不想:原来母亲一直都可以联系上“父亲”,那,为什么从不联系?为什么不肯告诉自己?难道父母亲的关系见不得人?难道母亲是插足的……第三者?
难道自己真是一个不该来到这世上的“野种”?
想到这些,林无道浑身冰冷,甚至不安和慌乱!
虽然被人骂为“野种”“杂种”,虽然各种迹象接近于这种骂名,但林无道仍是抱着一丝希望,期望自己不是一个“野种”或“杂种”。
静静的在门前伫立了好一阵,没再听到母亲的哭泣声以后,林无道才回屋,心情仍是很乱,拿起一本书,努力看着,试图分散自己的注意力,但做不到,他的脑海中,总是控制不住的在想:他会不会回来?如果真回来了,要不要把所有的一切都弄明白?
这一夜,林无道彻夜失眠了。
这一夜,没再出现其他变故。
第二天早上七点的时候,一夜没睡的林无道按往常习惯起床洗漱,然后进厨房开始为母亲准备早餐。
七点过十分左右,黄静娴起床,等她洗漱完出房时,两碗朴素的面条己摆好在桌上。
虽然朴素,但看相不错,彰显出了林无道有几分厨艺。
自林无道十二岁以后。母子俩便是这种生活节奏,林无道做饭,母亲上班,等母亲上班以后,林无道收拾家里卫生,清洗衣服,再去买菜。
忙完这些以后,林无道开始看书,中饭一个人在家吃,到五点半左右,开始准备晚餐,等黄静娴下班回来时,即可吃到热乎乎的饭菜。
俗话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真的是这样,当然,也可以这样理解:身为穷人家的孩子,根本就没得选择,只能早早的挑起担子。
此时,黄静娴已坐到桌边,一眼便看到了儿子眼中的血丝和脸上的疲惫。
她沉吟了一会儿,说道:
“无道,妈妈一直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虽然我们能力有限,但总有一天,老天爷会收拾刘安的。”
“总有一天……”林无道低着头,重复了这四个字,忽然抬头,看着母亲问道:“那是哪一天?”
“……”
黄静娴说不出话来。
她看着儿子,越来越感觉到:儿子越来越有自己的思想,他不止懂得了立场,而且,开始坚定捍卫自己的立场,连在她面前,都已渐露锋芒了。
青春期的叛逆吗?
黄静娴不这样认为,她更愿意相信:是林无道读的书籍,让他有了自己的思想和认知,教会了他如何去面对这个世界,或者,反抗这个世界……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可这世界的多样性和复杂性,远比书中描述的还要复杂和残酷。
正如那句话所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而儿子,可能读了万卷书,但没有真正的、深入的和外面的世界打交道……
黄静娴想说点什么,可一时间不知道如何开口。
而林无道脑海中正挣扎着要不要问他那个父亲的事?
就在这时候,门外传来了脚步声,来势很快,已经到了门前。
随即,吼声响起:“给老子开门。”
母子俩立即听出是刘安的声音。
大清早就跑来了,果真是不肯善罢甘休!
母子俩同时站起身,黄静娴似乎早有料到,并没慌乱。
林无道则是脸沉似冰。
黄静娴怕儿子冲动,连忙说道:
“无道,等会你不要乱来,我来处理,刘安不敢胡作非为的。”
林无道没有作声,只是心中冷哼:如果刘安不敢胡作非为,那昨天晚上算什么?
黄静娴已走到门后,推开挡门的沙发,拉开门,看到了那张令人生厌的脸蛋。
并不止刘安一人,他身后还站着两人。
这两人昨晚来过,是大混子孙大勇的两个手下:王兵,涂烈。
刘安先看了一眼黄静娴身后的林无道,狞笑了一下,随即对黄静娴说道:
“鉴于你昨晚不识抬举的表现,我已经做了决定,立即终止你我之间的租房合同,你,马上搬出我的屋。”
说完,看了看手表,怪笑道:
“给你半个小时,半个小时以后,我会清理房间,如果你有没来得及收拾的东西,呵,那我会主动帮你清理。”
顿了顿,刘安探出脑袋,狞色瞪着黄静娴骂道:
“贱人,带着你那野种儿子,马上滚吧!”
林无道牙齿咬得咯咯生响,但这一次,他没有冲动,甚至没说一句话。
而黄静娴,僵在了门口,她没有料到刘安会用这种方式来报复,而当初双方签定租房合同的时候,刘安就在其中加了一条霸王条款:甲方(刘安)随时可终止双方的租赁关系,乙方同意、认可此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