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羽墨在隔壁的客厅里做燃脂运动。
这并不是李苏亲眼所见,而是因为3601和3602的阳台门都开着,正在吃虾仁什锦炒饭的李苏能听到她越来越急促的呼吸声。
【我出门了,点外卖了就自己出来拿。另外,微波炉里给你留了一小份炒饭,我始终认为,还是要吃饱饭才有力气减肥嘛。】
李苏给秦羽墨发完这条信息后,便拿着一本出门去了,一本胡女士从她学生那收缴过来然后拿回公寓来的。
正在隔壁客厅里做瑜伽的秦羽墨把手机拿了过来,看完,她撇了撇嘴。
秦羽墨此时的穿着很清凉,头发被扎成高马尾,身上就穿着一套天蓝色的运动内衣,大片大片雪白的肌肤暴露在秋日的阳光里,细密的汗珠点缀在上面,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就像抹了精油一般,浑身上下都在洋溢着性张力。
秦羽墨她刚才鬼使神差的就换了这身衣服,她安慰自己说,之所以穿这身是因为好做瑜伽动作,但这里面到底有没有几分是因为公寓里就剩她和李苏两人了的缘故,那就不得而知了。
只要李苏过来看一眼,就一眼,那是个男人都把持不住的吧?秦羽墨对自己的身材就是这么有自信。可惜,李苏压根就没过来,他出门了。
一想到这,秦羽墨瞬间就觉得一切都索然无味了起来,她从瑜伽垫上站起身来,拿毛巾擦了擦汗,然后便把宽松的长裤给穿起来了,上半身也把外套给穿起来了。
之后她又过来了3601。
微波炉里的炒饭还是温热的,不需要加热。
李苏说的对,吃饱饭才有力气减肥。
要减肥也不急于这一时半会,秦羽墨刚才那番表演,压根就不是冲着减肥去的,李苏这个男人也太没好奇心了,刚才居然也不去隔壁查看查看!一想到这,秦羽墨就“咬牙切齿”的吃起了炒饭。
不过,要是刚才李苏真的过去了,然后他真的把持不住了,难道自己就真的要在瑜伽垫子上给了他吗?
唔~秦小姐的脸比盘子里那被煮熟的虾仁还要红。
……
秋日下午。
阳光明媚,微风和煦。
李苏在出小区的路上遇见了心凌。
“师傅!”
隔着远远的,心凌便跟李苏打招呼,阳光被层层叠叠的树叶过滤,漏到她身上就变成了淡淡的、圆圆的轻轻摇曳的光晕。
站在树荫下微笑的心凌在发光。
她的一头长发盘起,淡妆,身上穿着一件浅蓝色的毛衣,里面有一件白色的女士衬衫,衬衫领口搭在毛衣领子上,下半身是一条牛仔裤,勾勒出她纤细笔直的大长腿,其实心凌的腿算不上是大长腿,反正跟林大小姐的比起来是要短了一截的,但是心凌的身材比例很好,就也显得腿很长,腿型也很好看,匀称笔直。
心凌向李苏这边小跑了过来。
她脸上带着笑,露出几颗洁白的牙,像个傻憨憨。
印象中,好像最近她每次见李苏,就总是笑口常开的。
为什么那么高兴呢,兴许是心凌只要一想到未来她跟李苏还会见很多次面,她就忍不住高兴吧。
李苏辞职的那一晚,心凌真的超级伤心,当时虽然李苏答应了她,说他以后还是会经常回有风塘酒吧来坐坐,但是谁都知道,那只是客套话,毕竟魔都城里有那么多间酒吧,李苏的选择实在是太多了。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事情在这短短的一个月之内,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有风塘酒吧倒闭啦!而心凌和秦羽墨也成了李苏的领居!世界唯一的不变就是一切都在变,诚不欺也!
“跑什么,前几天才刚醒过来,稳重点。”
“师傅,你不要总是把我当做病人看待啦,医生都说了,我身上发生了一个医学小奇迹,我的心脏好了很多,以后只要我不去玩跳伞啊蹦极啊之类的运动,我的心脏就完全没问题。”
【塑形之手】真厉害,要是再持之以恒的帮心凌多揉揉,估计就能让她的心脏完全恢复正常了吧——这个念头在李苏的脑海里一闪而过,李苏并没有过多理会。
他李苏已经够对得起心凌的了,没必要再上赶着去帮她,而且说出去谁信呐,估计心凌也只会以为自己是想占她便宜呢。
“那也得端庄点,淑女,心凌你懂吧。”
心凌吐了吐香舌。
心凌跟上李苏的脚步。
“师傅伱要去干嘛?”
“去小区对面的.黄.兴公园晒晒太阳,看看书。你跟着我干嘛?看你刚才是准备去找你羽墨姐的吧,你羽墨姐在公寓里运动呢,说是要减肥。”
“师傅的生活还真是惬意啊,在秋日暖阳里去公园散步看书,我也要去!”
心凌立马化身为李苏的跟屁虫。
李苏也随她,毕竟那公园又不是他家开的。
心凌说起了另一个话题:“羽墨姐那身材还需要减肥啊,对自己太狠了吧。”
“听她说她是什么易胖体质,她好像是有点长胖了。”
“我倒是希望我能长胖一点,台风天,我都不敢出门,我怕别人分不清被风吹到天上去的是我还是塑料袋。”
“你羽墨姐听到了肯定要说你凡尔赛。”
“哈哈~没有没有,我是真觉得羽墨姐的身材超级好,晚上我抱着她睡觉的时候,就像是抱着一捧云朵,温温热热的、绵绵软软的,超级舒服。”
听着心凌这丫头的描述,李苏的脑海里也不自觉的想象了一下那副光景,嘶~
心凌调皮的撞了一下李苏的肩膀,“师傅你在想什么?”
“咳~故意的是吧。”——李苏这才反应过来,心凌是故意诱导他去想象那副画面呢。
“嘻嘻~”被李苏用轻拍了一下脑袋的心凌也不觉得恼怒,依然笑嘻嘻的。
来到公园,由于是周五,所以公园里算不上是人山人海。
穿着小白鞋的心凌,步子轻快又矫健,李苏陪着她散了会步,之后两人才在一片金黄的银杏树林里坐了下来。
秋天,是收获的季节,但也是伤感的季节,换作以往,心凌估计会为树叶辞别枝头而伤感一番,但现在,秋风拂面,树叶渐黄,心凌只觉得内心十分安宁,一派岁月静好的模样。
刘禹锡说,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心凌暗自觉得,可能当时刘禹锡这位大诗人的身边也有一位一见着自己就会发自内心微笑的人吧。
李苏倚靠着树干在看书,而心凌则在地上寻找着什么,只见她左挑右拣的。她这里的动静吸引了李苏的注意力。
“心凌,你在找什么?”
“我想找一片特别特别好看的银杏叶子给师傅你做书签啊。”
真是一个浪漫的想法啊。
李苏嘴角微扬:“那我也来帮你找好了。”
之所以加入“找书签”大军,一是李苏被心凌这个浪漫的想法给感染到了;二是李苏觉得,让心凌一个人在那找书签,自己在那看书,李苏感觉有点不仗义,早知道就带两本书出来好了。
两人蹲在地上找树叶,像两个幼稚园的小朋友。
十分钟后,心凌蹲麻了,一屁股坐在了草地上,手里举着一片金灿灿的银杏叶子。
“师傅,给你!”
“可是我觉得我这片最好看哎!”李苏逗她。
“不嘛,我这片,我这片天生就是做书签的。”心·罕见的撒娇·凌。
“还有天生就是要做书签的树叶啊,好吧,你赢了。”李苏被她逗笑了。
心凌也跟着笑,笑着笑着就打哈欠了。
“怎么了?这么困?”李苏看出了端倪。
“唔,我刚才其实是去寂寞角酒吧面试调酒师去了。”心凌如实回答。
“面试上了吗?”
“那当然了,怎么说我也是师傅你的徒弟嘛,怎么可能给你丢脸。只是我今天有点不在状态,只发挥出了八成功力。主要是羽墨姐太讨厌了,这几天晚上总拉着我秉烛夜谈,昨晚还拉着我打游戏,打到一两点,困死了。”
心凌又打了一个哈欠。
李苏提议道:“那…要不你回公寓去睡会儿?”
“不,阳光这么好,我就在这睡得了,师傅你要走的话记得喊醒我哦。”说完,心凌直接仰躺在金黄色的草地上。
李苏也随她。
李苏在旁边看书,他还顺手把那片{天生就要当书签}的银杏叶子插在了心凌脑后的发髻上,毕竟他现在还用不着这书签。
脑后发髻上插在一片叶子的心凌,有点像是一个葫芦娃。
李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闭眼假寐、装作对发生在她发髻上的事一无所知的心凌问道:“师傅你笑什么?”
“看到一个好笑的情节。”
“是嘛,是不是女子绾发,误把筷子当做簪子啦?”
“牙尖嘴利的丫头,师傅错了。”李苏准备把插在心凌发髻上的叶子拿走。
“哼哼~师傅知道错了就好。”心凌莞尔一笑。
……
一个小时后。
心凌醒来,她发现她的身上盖着李苏的外套,外套上有阳光和金黄色银杏叶子的味道。
心凌用了很久很久才终于确定,
这不是梦。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