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喊会死啊!”
阿娆轻声嚅嗫道。
那个女子没有说话,只是定定地看着她,目光从面纱后透过来,似乎锋利了很多。
阿娆有些发抖。
若是死在这个“情敌”手里,自己就太亏了。
不知道金国的国主打起兔子来是不是和他捋人一样利索,若是追个兔子都能追上半日,自己恐怕真的没有活路了。
想到这里,她轻轻地叹了口气、
身上倒是有可以防身的武器,只是,穴道被点,自己根本动弹不得。
若是有个口箭之类的就好了,回去就让陶夭夭设计。
可是,自己还有机会回去吗?
想到这里,她不觉苦笑起来。
“你笑什么?”
“我笑自己死得冤枉,明明没有插足,却被人当情敌杀了。不过这个时候,我无论怎么辩解都不会有人听。早知如此,我就假装喜欢一下阿斯兰,至少我死了他还会记得我的好,运气好的话,说不定他还会给我报仇。”
“你……“
那个女子气结。
“这位姐姐,你说我是不是很冤啊,我真的不想插足你们之间的感情,我也是受害者。“
手指好像有些感觉了,再坚持一会儿,是不是就可以冲破穴道了?
”你说说看,你若是能自证清白,说不定我能放你一马。“
被捋到敦煌城那么长时间,一个弱女子能在城主的眼皮子底下全身而退,若说阿斯兰对她没有几分偏爱她是不信的,若说她对他没有回应,她也是不信的。
倒是听听她如何巧舌如簧,迷了阿斯兰的心。
这样一来,那个女子便来了兴趣,提起裙子,在她对面的一张椅子上坐了下来。
那张椅子是阿斯兰坐过的,上面有淡淡的龙涎香的味道。
她嗅着他身上的味道,心里一时说不清什么滋味。
”你喜欢那个阿斯兰是吗?“
察觉到那个女子的醋意,阿娆再提起这个名字的时候,便有了几分的疏远,就像叫一个陌生人的名字一样。
“你难道看不出来吗?“
那个女子不喜欢回答她的问题,冷漠地道。
“其实,我若是个普通女子,他可能早就把我杀了,第一次,他捋我到敦煌,是因为我知道神之手的秘密,这一次,他把我带到这里来,是因为他想用我交换一样东西。若是有个男人这样对你,你还觉得他是喜欢你,那么你就真的要当心了,小心自己得了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斯德哥尔……征?”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就是喜欢上强迫你的人,不过你放心,我没有这嗜好。”
阿娆一边说,一边活动着手指。
手指的关节好像能蜷曲了。
“不过,既然你是真的喜欢他,我又不喜欢他,那么不如我们合作一次如何?“
“怎么合作?”
那个女子似乎来了兴趣,身子往前微微一探。
“你把我放了,我再也不见他,这样一来,我解脱了,你也没有人碍事了。”阿娆道。
这个提议甚好,但是那个女子细细一想,便冷冷哼了一声。
“我若把你放了,就是彻底得罪了他,你以为,到那个时候他还会给我好脸色看吗?”
阿娆的心一沉,暗道此路不通。
“我不如杀了你,让你永远不会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