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我们紧急开了一个会,认为你作为土生土长的灯城人,这个护卫队的队长由你担任十分合适,看你,怎么考虑?”
“我自然是有意愿的,就是薪资待遇和工作职责,以及工作时长,可能需要详细谈一谈。”
“是的。”
郑县长一本正经地和我谈了近两个小时的话,最后我们双方达成了一致。
待遇上,五险一金,月薪5000。比起在文印店好了不知道多少。
工作上,时间不固定,但是要起到保护堡安县的作用,前期主要就是布阵。
小队人员暂时只设置了5人,也就是除了我之外还有4个人,他们的待遇和我一致,工资在3000左右。
郑县长也画了大饼,做得好会有年终奖,年终奖在1万以上,这样,我们小队的收入可以和警察局大部分人一致。
都是卖命的活,这个待遇倒是还算公平。
这样,小队的选人的事交给了我。
借郑县长的关系我联系上了旗支副首领,姓苟,真的是条狗。
“苟西凤。”
“彭维花。”见面的地方在林小霖文印店对面的商场里,选了一家安静的奶茶店,我们客气地握了握手。
“嗯?”他愣了一下,坐下后有些懒散地翘起二郎腿:“不是子维?紫薇花便姓子,鱼便姓余,狗便姓苟,这样就懒得多想了。”
“我们倒是方便了,真正拥有这些姓氏的人会有想法的。就如子姓,在人类里是一个历史非常悠久的姓氏,源于殷商贵族,又如朱姓,源于炎帝朱襄氏……”
“彭小姐倒是有些底蕴。开门见山吧,昨晚刚杀了我们首领,今天约我是想招揽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