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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8章 斯坦普斯,我回来了

魔术师约翰逊注意到约翰斯托克顿,老斯托克顿却没有注意魔术师,魔术师约翰逊坐在人群之中,高大的身材蜷缩在狭窄的椅子。

本赛季的森林狼奔着2012年的选秀状元去了,他们现在的头领是凯文乐福,一个洛杉矶土生土长的白人中锋。

从他出场现场球迷的欢呼声不难看出,这家伙在洛杉矶有一些声望。凯文乐福是威斯布鲁克的大学校友,上下铺的兄弟,他们一起为ucla效力,帮助ucla棕熊队打出好成绩。洛杉矶球迷惦记着他,在他选秀的时候,都希望他们能留下来为两支洛杉矶球队效力。

大约在两个月前,范希想过用格里芬换凯文乐福的事情。

凯文乐福虽然价值不如格里芬,但森林狼的选秀权值钱,格里芬和凯文乐福互换,至少能从森林狼手里掠夺三到四个首轮签。虽然凯文乐福这赛季打出很多超级两双,证明自己有机会进入全明星。

但格里芬的市场价值与身体天赋是凯文乐福所不能比拟的。

快船最终没有和森林狼进行实质性谈判是因为凯文乐福的防守,以及…在能得到诺维斯基的情况下,凯文乐福这位空间型大前锋确实是有些小巫见大巫。

比赛开始前,范希就一直和斯托克顿沟通。

斯托克顿精心的指导范希。

上场第一球,范希就在斯托克顿的指导下完成挡拆,诺维斯基提上来与他掩护,范希快速杀入到罚球线,他在森林狼防线往内收缩的时候,快速将篮球传给另外一侧空切的伦纳德。

伦纳德持球杀入油漆区,被韦斯利马修斯与乐福从空中摁了下来。

斯托克顿挠了挠自己的后脑勺。

他有点不知道该怎么说。

这是一个果断的传球,伦纳德也是空位。

但如果他在球场上,他肯定不会传给伦纳德,而是会稍微停顿一下,将球传回到弧顶,因为汉密尔顿正快速的从诺维斯基身后通行,他会是个绝佳的进攻位置。

可这要怎么教呢?

如果可以,斯托克顿真想将自己脑子里的知识与判断塞到范希脑子里,这样就能‘直接意会’,无需言传了。

“还不错,加油!”

斯托克顿鼓励范希。

比赛继续。

凯文乐福在三分线弧顶与控卫挡拆,接后卫传球,命中3分。

森林狼现在主打挡拆,凯文乐福主攻。

凯文乐福有不错的掩护质量,而且他的射程覆盖三分线,他是非常典型的挡拆型前锋。

易边再战,范希和诺维斯基挡拆,范希分球给诺维斯基,诺维斯基虚晃一枪,骗走乐福,金鸡独立跳投出手……砰!

篮球不中,小乔丹在篮下将篮球补进。

斯托克顿皱了皱眉。

他觉得刚才应该直接把篮球吊进油漆区,让小乔丹直接了当的完成空中接力。

可是,这玩意儿怎么教呢。

球场上的东西很多就是靠直觉。

杰克现在是在做他不擅长的东西啊。

杰克是个超级巨星,他自己持球杀入禁区方便得多,他为什么要想着用挡拆来把所有队友都串联起来呢?

斯托克顿开始反思这个问题。

他反思这个问题是因为他觉得范希可能在控卫这方面确实没有天赋,这种天赋是一种直觉。

他建议范希还是按照自己的方式去打球,不需要在每个方面都达到顶尖。又不是要成为篮球之神。你已经是黄种人的极限了,何必这么累呢。

你和诺维斯基两个人打自己习惯的方式,也是有一定机会去触摸总冠军奖杯的。

诺维斯基也并非要打跑轰才行。

斯托克顿的脑海里想了很多这样的话语。

比赛也在验证他的猜想。

当范希和诺维斯基执行挡拆的时候,快船的进攻就像是缺乏主线思路一样,范希还没有掌控球场。而当他们回到自己熟悉的方式,快船的攻击是极具侵略性的。诺维斯基单打的时候,范希可以在弱侧游走,范希不持球的时候,他的转移球甚至有一些让斯托克顿赞叹的灵性。

而当范希持球单打的时候,诺维斯基站在任何一个位置,都可以拉开防守威胁。

这样不好吗?

斯托克顿在想。

范希和诺维斯基都可以互相为彼此牵制防守,其他球员虽然会在某些时候沦为看客,但范希和诺维斯基一旦吸引夹击,他们就能得到轻松出手的机会啊。

斯托克顿越想越不明白范希的想法。

他觉得快船可以走另外的路数。

不过,他没有将自己的想法说出来。

他建议第二节比赛让斯蒂芬纳什带队,范希到得分后卫的位置。

纳什一上场,立即展现出他在控球后卫位置上的灵性与精准。

第二节第一个球,纳什与诺维斯基打出挡拆后,他直接将篮球洞穿半场,直塞给从侧翼深入的范希,范希带球冲进油漆区,森林狼松散的防守还没做好准备,范希就一飞冲天,将篮球直接砸入篮筐。

范希落地之后,他显得很兴奋。

他在和纳什击掌的时候,激动的说:“我要的就是这个效果,我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范希想充当斯蒂芬纳什的这个角色。

范希现在的实力毋庸置疑,他可以用很多方式帮助到队友打的很轻松,但他最希望的还是用最简单的招式去最及时的带动全队。

而且,范希想要成为真正的六边形战士。

他知道自己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纳什已经老了,诺维斯基与自己也是限定组合,未来范希会面对更多复杂的形式,要未雨绸缪。不说别的,今年夏天他就要前往伦敦打奥运会,那个时候,他的队友可没有快船这帮兄弟这么强。

到了那时候,需要的是什么呢?是最简单最有效的招式。没有什么比挡拆更简单了。

而且,斯托克顿有一个想法是很正确的,范希所图甚大,他想超越乔丹,超级巨星绝不是他的目标,他才不想整个职业生涯停留在联盟现役前十五或者前十的位置,他不仅要成为现役第一,还要成为历史第一。

比赛继续。

双方打的你来我往。

森林狼本来是没有机会和快船打的你来我往的。

范希在纳什打了6分钟后,又开始掌管一切。

魔术师在看台上看的心惊胆战,虽然范希的传球直觉在他看来不够好。范希是那种当二当家时能协助大当家将球权处理妥当的球员,但在他主导一切时,他好像差了一丁点,尤其是当他还有一个超级巨星做二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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