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大家都听到了啊,是她自己说的,她这狗很贵,要二十万都少了。”
秦峰的声音响起。
“是,我说的,这又怎样?”
那大妈依旧很嚣张。
秦峰微微一笑,道: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若在不得已情况下损害了另一方的法益以保护较大法益正在发生危险的行为,当事人是可以不负刑事责任的。”
“这位女士,你知道这叫什么吗?”
秦峰突然发问。
“叫……叫什么?”
秦峰说的话虽然听不太懂,可她心里有种很不祥的预感。
“这叫紧急避险!”
这四个字犹如晴天霹雳般,直接在大妈的耳边炸响。
随之炸裂的,还有弹幕。
“你们看大妈的表情,哈哈哈!”
“笑不活了家人们,原来这不是正当防卫,而是比正当防卫更难判定的紧急避险啊!”
“卧槽!我怎么没想到!?”
“大妈:我给你们表演个变脸,精彩吗?”
“噗嗤!你们不说我还没觉得,一说还真挺形象!”
“哈哈哈,大妈这下懵逼了。”
别说大妈懵逼,听到这话后,不少网友都是愣了那么两秒的。
要知道,正当防卫的限度在平时生活中其实是比较难判定的,毕竟正当防卫如果下手过重的话,是很可能会判定正当防卫过度的。
而在正当防卫之,还有种更难判定的,则是紧急避险。
“可能有些同学还不太懂紧急避险是什么,我给大家举个例子。”
秦峰开口解释道:
“某天,我拿着刀在街追杀王麻子,忽然,王麻子看到小周骑着摩托车路过,于是他一脚把小周踹翻在地,骑着车跑了。”
“此案件中,小周是不是受害者?是,王麻子的行为属不属于抢劫?属于,但因为我拿着刀在追杀王麻子,王麻子的生命都受到了威胁,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他虽然损害了小周的法益,且构成抢劫,但却不会负刑事责任,懂了吗?”
“噗嗤,秦老师,你这个例子太生动了,秒懂啊简直。”
“小周:啥?我被狗咬就算了,摩托车还被抢了?”
“原来这就是紧急避险啊,悟了悟了。”
“好家伙,没想到都这个时候,我麻子哥还能出场?”
开玩笑,这可是结合实例来讲解的机会,能给人以更加深刻的印象,秦峰当然不可能放过。
这不,他一讲完,教室里坐着的学生们都纷纷点头,表示自己又学到了。
可他们是高兴了,旁边站着的大妈脸都快绿了啊。
“你……你胡说!什么紧急避险,我听都没听过,简直就是放屁!我告诉你,我家崽儿就是被他咬死的,今天就算是天王老子来了他也别想跑!”
“得,我就知道事情没那么容易解决。”
“大妈:我不管你说什么,我就是不听不听。”
“对对对,反正我没文化,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倚老卖老啊这是……”
网友们都快无语了。
碰到这种耍无赖的人,一般人还真是拿她没什么办法。
果然,说完这话,她就一把抓住小周的衣袖。
恶狠狠的说道:
“我告诉你个崽种,少在这儿找人给我灌迷魂药,你打了人,咬死我的狗,你就别想跑!”